课题研究具体要求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5日

根据《榆林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课题主持人须履行以下职责,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1. 接到立项文件通知后,在一月内确定研究方案,召开课题开题会议,课题主持人要在“榆林教育云”登陆个人账户下载并填写开题报告,打印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通过拍照或扫描转化成PDF格式,上传至平台的个人课题账户中。

2. 课题研究过程中,要组织研究工作会议,课题主持人要在“榆林教育云”登陆个人账户下载并填写课题中期报告,打印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通过拍照或扫描转化成PDF格式,上传至平台的个人课题账户中。

3. 课题研究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市级课题名义,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4. 课题研究要加强对重要资料、数据的管理,确保重要资料、数据的安全,要加强实证研究,重视成果的应用价值。

5. 课题研究工作结束后,及时申请结题。课题主持人要在“榆林教育云”的个人课题账户中填写榆林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榆林市教育教学微型课题)成果鉴定书,填写完整后生成打印为纸质版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通过拍照或扫描转化成PDF格式,上传至平台的个人课题账户中。成果鉴定书填写过程中需上传专著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发表文章复印件(封面、封底、目录、正文)及课题研究过程中必要的佐证材料等,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通过拍照或扫描转化成PDF格式,上传至平台的个人课题账户中。

联系人:王雨     

联系电话:0912-359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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