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13日
教育事业统计在教育决策、促进教育公平、监测教育质量和推动教育研究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榆林市教育局坚持统筹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工作协调、数据审核,强化责任落实、教育督查,着力培养建设一支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素质高的统计队伍,积极发挥统计部门“参谋部”、统计数据“晴雨表”作用。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以“国之大者”来对待教育统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以案说法宣讲依法统计的重要性和违反统计法的严重后果,让统计人员从内心深处知法、守法、敬法。
二、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职责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按照中省统计要求制定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制度,明确统计人员岗位职责。切实发挥好教育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沟通对接。二是重视流程管理。细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统计工作流程,制作流程图,明确分工,以老带新,帮助新进统计人员尽快熟悉统计工作。三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县(市、 区)教体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和统计人员的责任,使其知敬畏、守底线。保障依法依规如实精确采集、处理、核查、报送、汇总统计数据。
三、夯实基层基础,狠抓工作任务贯彻落实
一是认真组织安排部署和培训工作。与时俱进学习政策、制度、系统的新变化,查漏补缺提炼重点,把握教育事业统计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二是鼓励基层统计人员走出去历练。推荐县区专家参加省厅数据汇审和培训,让基层统计人员到更大舞台锻炼,力争每个县区都有省级统计专家。三是建立区县统计人员AB岗制度。一个县区至少固定两名统计人员,保障统计工作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四是重视数据核查。每年召开为期一周的数据汇审会,分类型抽取四所学校,开展近三年统计数据核查,形成《一校一报告》并要求学校进行函复。组织市局教育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县区统计人员召开数据审定会议。五是注重沟通、提升效率。加强与业务科室、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学校机构发生变化时及时与业务科室对接,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密切跟进,保证统计数据的一致性、闭合性。六是加强宣传。做好任务部署、业务培训、数据审定等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统计影响力和统计人员的价值认同、成就感。七是做好数据保密。注重学生、教师、校长等个体信息的保密,树立道德的“底线意识”,法律的“红线意识”。
四、强化督察检查,对标对表了解基层现状
将教育事业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精神学习贯彻情况,统计工作制度、流程、领导小组、年度计划、总结等内控制度实施情况,统计人员、设备及经费保障情况,人员培训、工作布置、统计调查开展情况,学生、教师、办学条件等指标数据填报及变化情况,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管理情况,统计报表归档等情况纳入开学检查和教育综合督导工作中。深入学校了解基层统计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努力破解难题,理顺工作。
五、加强数据应用,助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统计数据结果应用。按照局党组要求,在制定教育政策规划、督查工作进展、评价发展水平等方面凡涉及统计数据的,“一个出口”,优先统一使用教育事业统计资料,为科学决策提供权威的数据支撑。二是定期公布统计数据。在榆林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年度教育事业统计主要数据或公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服务公众查询。三是做好年度数据整理。根据日常工作需要,提取主要指标数据整理编印《榆林市教育事业统计概况》,供局领导、科长和主要业务人员日常查阅使用。四是结合规划编印统计资料。以教育五年规划为基础,整理统计资料,同时注重横向对比、纵向延伸,收集全国全省及各地市主要指标,汇总编印《榆林教育统计资料》,发放至局机关全体人员、局属各单位、各县区教体局、市属相关部门,方便分析研究,进行科学对比分析。五是以研促学,课题带动。鼓励统计人员申报省厅课题,开展项目研究,撰写统计案例,以此为依托培养一支高素质教育统计队伍。2022年榆林市教育局申报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中人员梯度建设的研究》和绥德县教体局申报的《教育事业统计中县级基础教育采集结果分析与应用的研究》统计科研课题均获立项。2022绥德教体局撰写的《科学规划工作流程 提高数据分析应用实效》、2023年市局撰写的《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两篇案例被省教育统计数据研究中心收录于《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典型案例》。